今年以来,玉山县检察院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让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0年度,我院群众满意度测评获得优异成绩,从2019年全省第72名、全市第8名上升到全省第3名,全市第1名。
一是以严格执法推动平安建设。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突出打击影响和谐稳定和破坏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玉山建设。今年共批准逮捕250人,提起公诉341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所有案件均做到了1个月内诉出,确保了案件在检察环节不积压、不拖后腿。强化行业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对带有共性的社会治理问题加强分析,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
二是以认罪认罚化解社会矛盾。在办案中兼顾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帮助当事人认罪悔罪,重新点燃生活希望,有助于减少对抗,祛除社会戾气,节约司法成本和诉讼资源。今年来,认罪认罚从宽程序适用率达80.46%,量刑建议采纳率89%,实现了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三是以人权保障传达检察温度。积极主动作为,注重强化人文关怀,为因案致贫的岩瑞镇毛某某提供了司法救助。积极做好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接待工作,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今年共接待律师并安排阅卷80余次。深入群众“最后一公里”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
四是以公益诉讼维护民生民利。认真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既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又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修复生态活动,实现了惩治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双赢。今年来,共追究了12名被告人侵害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如,我们办理的黄某某非法猎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经省级电视台采访报道后,产生了广泛的社会效果。
五是以检务公开树立司法公信。将存在较大争议并且在本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纳入公开审查听证范围,建立了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制度。如,在办理颜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中,因违法行为已过去近20年,证据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邀请当地村、乡镇、律师、公安等多方参与听证,多方达成共识,最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案结事了,提升了检察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