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指南>>公益诉讼
最高检召开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座谈会
时间:2020-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2017年至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提起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案件816件,一审法院裁判支持率97.4%

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座谈会,通报检察机关前期工作情况,并就下一步形成相关指导意见进行交流。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对食品违法行为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各地检察机关在探索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案件过程中,注重与法院沟通协调,积极向当地人大汇报,加强与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的联系,凝聚惩罚性赔偿案件办理合力,同时在办案过程中强化释法说理,推动惩罚性赔偿制度与认罪认罚制度的衔接,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

会议通报,2017年至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在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中探索提起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共立案1079件。其中,立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88件,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91件。共提起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案件816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94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22件。对检察机关起诉的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案件,法院一审受理率为98.9%,一审生效裁判共计661件,一审法院裁判支持率为97.4%。

与会人员充分肯定前期实践成果,一致表示积极支持深化探索,推进制度构建。会议对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定位以及与其他制度的衔接、公益侵害的认定、提起惩罚性赔偿的情形、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基数与倍数、管理与使用等一系列重要的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第八检察厅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指导地方积极、稳妥进行实践探索,深入推进理论研究,构建与法院、行政部门的常态化协作机制,开展联合调研,凝聚各方智慧和工作合力。

中央依法治国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最高人民法院、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座谈。

 
 
民事检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典型案例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
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典型刑事案例
第五十批指导性案例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网络犯罪 助力网络...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典型案例
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
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793-2205889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