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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助推河道生态环境治理
时间:2020-1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民监督员现场查看整改情况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通讯员张亚楠)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的太公湖生态休闲公园依托淄河而建,是当地居民锻炼休闲的好去处。不久前人大代表反映,有污水处理厂向太公湖直接排污。收到线索后,临淄区检察院迅速行动,实地调查取证,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从源头解决了污水处理厂雨污混流的问题。

7月31日,临淄区人大代表曹效胜在太公湖边晨练时随手拍下一段视频,发至区人大代表雪宫代表团微信交流群里。视频中,一家污水处理厂的入河排污口涌出大量泛着泡沫的黑色液体,黑色淤泥块和垃圾混合着浑浊的污水,排到太公湖中。

这段视频立即引起临淄区人大代表、区检察院检察长黄现师的高度重视,这种污染环境的行为,属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监督范围。他迅速安排临淄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介入。

经过走访调查,检察官了解到,排入湖中的淤泥和污水来自太公湖旁的某污水处理厂。当排污管网的进水量急剧增加时,雨水和生活污水将直接流入面积约1500平方米的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太公湖。由于长时间没有得到清理,露天沉淀池几乎被积蓄的淤泥和垃圾占满,池水浑浊蚊蝇滋生并伴有恶臭。检察官感到,这不仅降低了沉淀池的处理能力,同时更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外加今年夏天雨水多,大量污水流经露天沉淀池后得不到沉淀处理,冲刷着淤泥和垃圾流入太公湖,严重影响了入河排污口的水质和观感。如果任其发展,不断有垃圾和淤泥随污水流入太公湖,沿淄河河道向下游流动,将影响淄河水质和沿岸生态系统,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8月28日,临淄区检察院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安排相关单位人员清理沉淀池与入河口的淤泥与垃圾,同时建立河道保洁长效机制,与环保部门配合,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对河道的整治力度,对于此类沉淀池淤泥沉淀情况及时排查处理,维护河道生态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紧急联系该污水处理厂现场会商,提出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由污水处理厂租用吸污车将沉淀池的淤泥吸出妥善处置,及时清理打捞入河口处漂浮的树枝、杂草等垃圾。仅十余天时间,沉淀池清理完毕,排入太公湖的水也清澈见底。

然而,上述做法并没有完全解决问题,雨污混流现象仍然存在。对污水处理厂的进水管网进行集中改造,才是解决沉淀池淤泥沉积的长效举措。为此,相关部门督促污水处理厂对进水管网雨污分流进行综合设计,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线进入污水处理厂,雨水则通过雨排管线流入沉淀池过滤后直排河道,彻底实现雨污分流。

办案过程中,临淄区检察院还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并前往现场实地查看清理现状。

近日,黄现师亲自向曹效胜代表汇报了该案办理情况。曹效胜代表表示:“检察机关对我们人大代表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快速反应、高效办理,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通过这次经历,我真心为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制度点赞,也感谢临淄区检察院为守护家乡环境作出的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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