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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对六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检察监督
时间:2025-03-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大检察共答“守护文化瑰宝”答卷

江西:对六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检察监督

本报讯(通讯员郑燕飞)为积极配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主题活动,近日,江西省检察院印发《江西省检察机关配合开展“守护文化瑰宝”主题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

《方案》明确了主题活动监督范围,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含已定级和未定级)以及可移动文物、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红色历史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迹和其他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等六类。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亮点,结合陶瓷文化、书院文化、耕读文化、民俗文化等特色文化,立足本地域特色文物和文化资源,因地制宜开展有针对性的小专项监督活动。精准规范办案,把握履职边界,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力求公益损害问题通过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得以整改。对于制发检察建议后公益损害问题解决不到位的,严格依照起诉条件及时提起诉讼。凝聚共治合力,强化检察一体履职,深化运用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深化横向协同联动,主动加强与有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在线索研判、信息共享、办案协同等方面凝聚工作合力。注重科技赋能,结合地方实际,研发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拓宽线索来源。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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