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院要闻 信息公开 学习园地 公开听证 法律法规 代表委员联络
1.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2.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3.其他依法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损害的举报。
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793-2205889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