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玉山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民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积极保障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履行民事检察职责,通过民事法律监督,帮助残疾人获得民事赔偿40万余元,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对在日常调查中发现的无障碍设施设计建设、改造提升、日常管养等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余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整改,切实保障残障人士的出行安全。
下一步,玉山县检察院将进一步积极保护特殊群体权益,通过与残联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寻找工作共同发力点,在特殊群体权益保护领域主动作为,合力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