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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年纠纷终化解,玉山检察采取“1+2+N”法奏响和解之歌
时间:2024-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玉山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吴某某(化名)破坏生产经营刑事案件中,发现双方当事人因水渠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在长达十余年时间里存在矛盾纠纷,该“痛点”如果得不到妥善的处理,将会继续长时间困扰双方当事人,存在引发更大矛盾的隐患。玉山检察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工作目标,充分借助特有的“双联双驻双促”平台的优势,通过前期填写刑事和解评估卡,针对本案量身定制刑事和解方案。采取“面对面”、“背对背”两种调解方式,发挥县、乡、村三级矛盾化解整体联动力量,在经过持续两天两夜的释法说理后,最终明确水渠使用归属问题,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从源头实质性化解纠纷,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一个平台“调”

玉山县检察院依托本院的特色品牌“润和?老刑检”刑事和解工作室,成立专案和解工作小组。前期借助“双联双驻双促”平台,下基层通过向当事人、村干部、派出所、村民核实,向法院调取民事诉讼案卷及走访现场等方式排查矛盾争议点、十余年的纠纷过程、诉求,剖析和解可能性。通过摸排双方当事人社会关系,填写刑事和解评估卡,确认下一步和解方式及邀请参与和解的人员。


两种方式“调”

首先通过“背对背”调解方式,将双方当事人分开进行调解,以“听诉求、找焦点、出方案、达共识”为思路,找准双方矛盾的焦点,不偏不倚,耐心细致地分开劝导。另一方面,在达成一定的共识之后通过“面对面”调解方式,将双方当事人组织在一起进行调解,以“摆事实、讲对错、解矛盾、求共赢”为步骤,将“法理”与“情理”并重,促使双方摒弃对立情绪,令双方当事人对是非曲直与和解方案均信服。


多方力量“调”

玉山县检察院通过前期摸排双方当事人社会关系,邀请镇里主管干部、村主任、在当地具有威望的村民、资深律师等。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调解,多家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把检察机关的“独角戏”变成多方联动的“大合唱”。在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就刑事案件及一直存在纠纷的水渠归属权问题进行和解,将百姓心中的“心结”连根拔起、永无后患。

最后,双方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上签好字以后,心中积压许久的大石头终于落下,嫌疑人笑容满面地表示“我的年纪也大了,感谢司法机关和对方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再也不会冲动行事,这个事情了结之后我就可以安享晚年了”,被害人笑意吟吟地表示“我是一个企业家,因为这件事情这么多年也没有心情经营企业,感谢检察机关帮我们实质性解决问题,明天开始我就可以正常去经营水电站了,我也一定会把我的水电站经营好,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尽到一个企业家对社会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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