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身高质量履职能力助力检察高质量发展
第一检察部检察检察官助理 翁雨菱
在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宏伟蓝图中,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关键支撑。作为未检检察官助理,虽处于检察工作的基层岗位,却肩负着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维护社会未来希望的重大使命。我们的每一项履职行动,都紧密关联着未检工作的成效,进而影响着检察事业的整体高质量发展进程。如何以自身高质量履职能力助力检察高质量发展,是我们必须深入思考并积极践行的重要课题。
一、提升专业素养,夯实履职根基
(一)精进法律知识
未检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不仅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专门法律,还涵盖刑法、民法等多个法律领域中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条款。持续深入学习这些法律法规,是我们精准履职的基础。例如,在处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时,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特殊程序和要求,以及对盗窃金额认定标准在未成年人案件中的特殊考量,都需要我们准确把握。通过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研读权威法律解读资料、参与线上法律学习社群等方式,不断更新知识体系,确保在面对复杂多样的未检案件时,能够准确适用法律,为案件的公正处理提供坚实法律支撑。
- 更新未检理念
从惩治角度来讲,对罪错未成年人依法依规惩治并非要“一棒子打死”,而是要在法律框架内通过合适的矫治教育等惩治方式,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促使其改过自新,在本质上也是对他们的一种挽救,同样蕴含着对他们未来能回归正途的期望与关怀,所以体现出罚中有爱,爱通过罚等方式来展现的辩证统一关系。只有准确把握这一理念,才能在未检办案过程中,既关注案件本身,又充分考量未成年人长远发展,真正做到法理情融合,实现未检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高效果,让每一个未检案件都能发挥最大的积极意义。其次,我们要深刻领会恢复性司法理念,关注对未成年受害人的保护,积极修复因犯罪而破坏的社会关系。一是在精神层面,加强对未成年受害人的疏导,积极弥补其创伤,消除其心理阴影,倾听未成年受害人的诉求,防止其因负面情绪消解不及时而由受害人转化为犯罪者;二是在物质层面,注重保障受害人的财产权利,通过弥补受害人的损失,以此减轻受害人身体和心灵痛苦。例如探索对性侵案件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支持起诉。借鉴广西的经验探索多元化救助帮扶机制,最大限度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二、强化办案能力,确保案件质量
(一)严谨细致审查案件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每一个案件细节都要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和严谨态度。仔细审查案件证据,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中,关于当事人描述和证人证言存在细微矛盾。通过重新询问证人、现场走访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案件事实,最终还原了案件真相,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注重审查案件程序是否合法,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别程序,如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到场等规定,严格监督落实,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二)精准把握法律适用
未检案件的法律适用往往较为复杂,需要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年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等多种因素。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等从宽处理措施;对于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也要依法严惩,彰显法律的威严。例如,在处理一起未成年人多次入室盗窃案件时,虽然犯罪金额达到了普通盗窃案件的追诉标准,但考虑到该未成年人系初犯、偶犯,且犯罪时刚满十六周岁,主观恶性较小,案发后积极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在考验期内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考察和教育矫治。通过精准把握法律适用,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延伸未检职能
(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法治宣传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手段。结合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利用“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讲座,如针对小学生开展生动有趣的法治故事分享会,以动画、儿歌等形式普及交通安全、校园欺凌等法律知识;针对中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让他们在参与中增强法治意识。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短视频、漫画等普法作品,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未检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积极与民政、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沟通协作,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建立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社会观护等一体化工作机制,为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全方位的保护和帮助。例如,与民政部门合作,为生活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申请救助金,解决其生活和学习上的实际困难;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强大合力,推动未检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加强团队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一)与检察官密切配合
在未检工作中,检察官助理与检察官是一个紧密协作的团队。积极协助检察官开展案件办理、法律研究、调查取证等工作,及时向检察官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在办理重大复杂案件时,与检察官共同探讨案件思路,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为案件的妥善处理贡献力量。例如,在办理一起涉及多名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时,协助检察官对多名被害人进行询问,做好询问笔录和证据固定工作。同时,对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检察官提供参考意见,确保案件办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二)与其他部门协同合作
未检工作与检察内部其他部门以及外部相关单位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加强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办案等工作机制,形成检察监督合力。例如,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发现多名未成年人存在购置烟草制品现象,通过与数字模型专班开展共同研判,对全县校园周边200米烟草店进行排查,筛选校园周边烟草店,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同烟草局共同开展校园周边烟草专卖整治。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等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
作为未检检察官助理,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自身高质量履职能力。通过精进专业知识、强化办案能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加强团队协作等举措,为未检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进而推动检察事业在新时代不断迈向新的高度,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坚实的法治防线。在每一个案件办理、每一次法治宣传、每一项社会治理行动中,践行检察初心,担当时代使命,让玉山未检工作在法治的阳光下绽放更加绚烂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