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玉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山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主要职能有:对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察机关侦察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察机关的立案、侦察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起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仅包括院本级。编制人数50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43人,其中:在职人数43人,包括行政人员43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0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1人。
第二部分 玉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县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499.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4.7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54.8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县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499.5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48.5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10.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2.26万元;项目支出251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51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499.55万元,其中检察支出1499.55万元,检察支出包含行政运行996.29万元,检察监督503.2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10.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72万元,项目支出2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2万元。资本性支出252.2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县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44.7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844.73万元,其中检察844.73万元。检察支出包含行政运行支出844.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2.5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县检察院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83.7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3.88万元,下降7.55%。
具体支出情况是:办公费7.2万元,较上年减少36.09万元;印刷费10.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 水费2.1万元,较上年减少2.9万元;电费17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邮电费18.5万元,较上年增加7.5万元;维修(护)费19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会议费6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公务接待费14.5万元,较上年减少6.5万元;劳务费1.7万元;工会经费12.9万元,较上年增长1.9万元;福利费33万元,较上年增长32万元;其他41.32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5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9.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251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0个,涉及资金 0万元。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玉山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2.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7万元,比2019年增(减)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出国考察。
公务接待费14.5万元,比2019年减6.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31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增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