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 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12日在玉山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玉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 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强大动力,奋力拼搏、担当作为,各项监督办案质效、综合工作业绩、创新品牌成效持续领跑全市。
这一年,我们坚守忠诚本色,高扬信仰之旗,在高质量对标对表抓好落实上持续发力。讲政治是检察机关第一位的要求,坚持检察履职必须首先做到“从政治上看”。一是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入脑入心抓学习,出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9大主题、20条措施,在“两微一端”推出学习访谈、知识竞赛等专栏30余个,依托阅读空间打造“学习走廊”,开展“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检察怎么干”大讨论、大调研。去年11月,全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现场会在玉山召开。二是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8号文件、省委《实施细则》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县委、市检察院和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0余次,自觉把上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深化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了全员政治轮训,切实提升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能。三是着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开展“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活动,面对疫情、水情、旱情和火情的“多情”施虐,全体检察干警第一时间听党号召、闻令集结,服务群众1500余人次,在疫情阻击战、灾后重建战和防火宣传战中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守好一扇门,护住一座城”的检察担当。大力推进“一部一品”建设,“杜鹃红·党建+润系列”1(后附说明,下同)品牌成果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全市基层党建“三化”建设精品示范点。
这一年,我们坚定检察担当,保障社会和谐,在高质量服务中心发展大局上持续发力。自觉把“心中所在、大局所向”与检察履职相结合,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一是维护社会稳定有作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200件250人,审查起诉438件644人。聚焦“食药环”“黄赌毒”和“盗抢骗”等损害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案件,依法快捕28人,快诉191人;重点对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犯罪从严追诉,共对14名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犯罪提起公诉。二是推进诉源治理有成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县社会治理中心常驻“润和·老刑检”刑事和解工作室,发挥捕前和解、诉前和解作用,成功调处轻微刑事案件86件,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延伸检察触角,不断深化“双联双促+”,32名干警挂点16个乡镇街道,服务全县224个村社区,常态化开展矛盾隐患排查和群众满意度回访,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该做法被《江西政法动态》刊登。三是服务生态强县有特色。以“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带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共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64人,对涉林、涉渔犯罪推行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机制,共督促补植林木近10亩、增殖放流鱼苗5万尾。结合“两河两点两员”线上监控、线下巡查的方式,收集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74件,成案33件,为金沙溪、玉琊溪流域综合治理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创新打造共建、共享、共治新格局,推出“河长+检察长”机制2,与浙江常山县检察院建立了《关于建立“两山”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四是优化营商环境有亮点。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类犯罪,共审查批捕6人、起诉36人。开展“四瓣花”惠企安商4系列活动,系列做法被《江西依法治省工作简报》转发,在2022年度的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中位列全市检察机关第一。
这一年,我们坚信为民情怀,着眼民生福祉,在高质量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上持续发力。切实把“坚持人民至上”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以检察工作的“民生指数”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一是“止于至善”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发挥支持起诉职能,与法院、司法局等部门联动办案,充分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4件。在吴某诉郑某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中,为吴某讨回了拖欠七年的薪酬,得到了《江西日报》关注报道。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保障,依法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民事执行活动等进行监督,办理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监督5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2件。充分发挥和解息诉止纷作用,办理和解息诉案件6件,促成申请人主动撤回监督申请2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二是“如我在诉”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真心办好群众信访,全年共办理信访案件19件,既化解“现实之访”,也消弭“潜在之访”,所办案件“案-访比”5全年保持全市最低。以公开赢公信促化解,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释透,全年共召开听证115件。发挥司法救助纾困解难作用,联合县慈善总会成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全方位开展低保、助学、技能培训等救助,特别是在6·20洪灾重建期间,主动联动镇村摸排受洪灾影响的刑事被害人,第一时间靠前救助,让检察温度动心可感、伸手可触,全年共办理司法救助7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6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76.9%和145.5%。三是“情同此心”温暖抚慰未成年人。“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3人,起诉21人,监督立案1人,纠正漏诉2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理念,开展法治进校园29次,受教育师生近2万人。联合教体、团委、妇联等单位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大格局,依法开展入职查询2000余人次,整治校园周边环境5次,对办案中发现的家庭责任缺位、家庭监护缺失等情形,发出《督促监护令》7份,因案施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5次。引驻英国布里斯托大学法学博士共同组建“禾之心”社会工作服务社,实现未成年涉罪案件办理和后续帮教的无缝衔接,全年共办理社会调查、社会帮教35人次。
这一年,我们坚决主动履职,深耕监督主责,在高质量促进法治公平正义上持续发力。坚持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努力以更高质量检察监督全力保障高水平法治玉山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全面准确把握宽与严的关系,坚决摒弃“构罪即捕”“有罪必诉”,严把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关,最大限度消除社会戾气、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稳定。摒弃“一押到底”,对所有进入诉讼阶段的在办羁押案件,全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从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情况以及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全方位审查,共提出或决定变更强制措施3人,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暖暖的司法温度。二是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秉持“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原则,以入驻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6为平台,切实加强两项监督,监督立案率、监督撤案率、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均为100%,“案-件比”降至1.1;切实用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措施,对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采取“全流程”办案模式,全年介入引导侦查116件,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3人次,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和采纳率均为100%。加强行政非诉执行和审判活动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1件,民事行政审判违法监督1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纠正脱漏管30人,监督撤销缓刑收监1人,坚决不让法律执行“打白条”。三是牢固树立以“我管”促“多管”的履职主动。坚决做到不超越法定权限、不推卸自身责任,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善治善为,以“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模式,推动法律监督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0份,回复率和采纳率均为100%。积极在“民生小事”上拓展,守护好群众百姓身边的安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件,组织开展了食药安全、无障碍设施建设、农资产品质量监督等专项监督活动,其中办理的督促整治道路降速带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
这一年,我们坚持强基固本,淬炼综合素能,在高质量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上持续发力。深刻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正确方向,坚持把固本培元强基础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引擎”。一是作风面貌持续转变。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填报,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9件,坚决杜绝干预司法行为;加强对案件进行监督、把关,不断规范司法办案,全年共评查案件97件;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身边典型案例等活动8次,教育干警筑牢思想“红线”,守住廉洁“底线”,全年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二是检察声音持续唱响。不断丰富代表委员联络形式,开通“代表委员直通车”,通过双联双促群、微检察小程序、书面汇报等多种形式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推送典型案例,增强了联络的及时性、便捷性和互动性。通过“自媒+社媒+融媒”的宣传模式,大力传递玉山检察好声音,全年被中央、省级媒体采用300余篇,1017法治直播间累计观看人数破5万人次,原创作品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新媒体普法作品奖。三是基层基础持续夯实。全面深化“大数据+智慧检务”,开通“玉检E通”掌上办案平台8,服务群众1300余人次,主要便民检察业务实现了指尖办理;依托上海怀玉科技公司和江西财经大学数据法律研究院的人才理论支撑,联合成立全省检察机关首个数据运用管理中心;建成四大检察全覆盖、数据即时生成、信息高度融合、资源共享互通的“1+4”智慧检察体系,全面助力法律监督跑出玉山检察“加速度”,受到省、市院的充分肯定。以“一屏指挥”为抓手升级改造的刑事一体化办案中心,集远程提审、远程开庭于一体,更加促进司法办案规范化专业化。“检民连心线”覆盖全县224个村(社区),开展线上接访和矛盾调处11次,让司法温情不被距离阻挡。
各位代表,过去的2022年,我们满弓奋进、实干笃行。创先争优、至善向好始终是“玉检人”的不懈追求。我们获得各级荣誉37项,被荣记全市检察机关集体三等功,其中省级以上荣誉14项,收获了“全省青年岗位能手”“全省检察机关新闻宣传标兵”,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1件,省级优秀典型案例和法律文书5件,典型案例成果全市第一,成功申报省级研究课题1个。政法系统群众满意度跃居全省前列,用“检察担当”换取了“群众口碑”。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依靠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是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莫言满路生荆棘,直挂云帆济沧海。”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标《意见》要求,还需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对标玉山发展定位,还需进一步夯实服务保障举措。三是对标人民群众新期待,法律监督“刚性”仍有不足,“四大检察”全面发展、融会贯通仍有差距,取得的效果还不够突出。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为打造融入长三角引领区、共同富裕先行区和掉头向东桥头堡,建设现代化美好玉山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坚定不移捍卫党的领导。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更加自觉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真正把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上,体现在为民司法上。一体抓实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与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
二是坚定不移服务发展大局。深刻把握全县中心任务和首要任务,坚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玉山中,谋划检察工作,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融入日常,建立完善与其他政法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打击犯罪合力。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力维护发展安全和助推社会治理;持续护航营商环境和保障创新发展;着力服务乡村振兴和助推绿色发展。
三是坚定不移创新高效履职。深化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充分拓宽监督来源、把握监督重点,切实把监督落到实处。强化民事诉讼精准化监督,推动监督重点由裁判结果监督向诉讼过程监督延伸,监督对象由监督实体违法向实体、程序违法并重拓展。实化行政诉讼实质性监督,做实行刑“双向衔接”机制。优化公益诉讼多元化监督,突出抓好法定领域案件办理。
四是坚定不移坚守为民初心。加大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力度,倾力办好每件民生小案。竭力回应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敢于、善于履行“兜底”职责,坚决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矛盾上行。自觉扎实做好“稳心”工作,持续做细做实刑事和解、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做精做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坚定不移自信自立自强。持续抓实抓好“质量建设年”活动成果巩固,全面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全流程优化核心业务质效,持续抓好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全方位推进工作品牌创新,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全链条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检。全条线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大力探索法律监督模型的研发运用,提升监督质效。
“浩荡东风今又起,筑梦伟业正当时。”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昂扬的精神和奋进的姿态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奋力推进玉山检察工作现代化!
附件:
玉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杜鹃红·党建+润系列”品牌:是玉山县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的检察品牌,通过“杜鹃红·党建+”把党的组织优势、政治优势,创新运用到各项检察业务中,形成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双融合、双提升的新格局。“润”系列包括润核(杜鹃红·党建文化)、润禾(晓玲姐姐·未爱护航)、润合(四瓣花·惠企安商)、润和(老刑检·刑事和解)、润河(信江源头·公益诉讼)、润荷(清贫园里·廉政文化)。
2.“河长+检察长”机制:是指检察机关设立与河长相对应的检察长制体系,通过有效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切实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相关责任单位依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实现生态改善、绿色发展、安全稳定。
3.赵某宽、赵某龙矿山开采危险作业不起诉案件:玉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赵某宽、赵某龙危险作业不起诉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典型案例。该案例典型意义在于通过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准确规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同时加强了行刑双向衔接,督促集中排查整治涉案企业风险隐患,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4.“四瓣花”惠企安商:是指玉山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双“一号工程”,创新推出了“四瓣花”惠企安商系列举措,围绕“蓝、红、绿、黄”四种“底色”,助力打响“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便捷高效、办事暖心爽心”的营商环境品牌。
5.案-访比:即一段时期内司法检察办案产生的信访数与受理办理的案件数之间的比值。“案-访比”越低,案件质量越高,群众满意度越高。通过将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纳入司法办案评价体系,促进检察官加强监督纠错、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强化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助推司法检察办案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
6.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2022年3月1日,玉山县检察院与玉山县公安局共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所队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工作,合力打击刑事犯罪,助力提升公安执法、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

8.“玉检E通”掌上办案平台:是指玉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上海信息科技公司共同研发的微信小程序,包含案件查询、代表委员直通车、司法救助、公益诉讼、社区矫正、检爱e站等十二大板块。群众通过身份验证及人脸识别方式,即可进入小程序办理相关业务,还能精准预约办事时间和工作人员,随时查询进度、反馈意见,有力提升了群众办事的便捷性和接受监督的精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