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山县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
会上,吴伯翔检察长就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要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内容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要求抓好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要深入自查自纠。强化监督检查,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找准学位、抓住要害,自我剖析、刀刃向内,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一条一条进行查摆,坚决抓好整改,强化问责追究,对顶风违纪行为要从严问责。三是要坚持以上率下。院领导班子要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从上率下、层层带动,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切实形成“头雁效果”。要紧盯元旦、春节等节假日节点,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回潮。
会后,与会人员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讨论,纷纷表示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四风”问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加强作风建设的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和中央的要求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