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玉山县检察院积极推行律师代理申诉案件制度,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深化学习转变理念。组织干警深入系统地学习《刑诉法》、《律师法》和相关文件内容,坚决克服和纠正过去错误的、落伍的执法思想,积极适应自觉接受监督的新常态,努力形成尊重信任、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基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玉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的规定(试行)》,详细规定律师代理申诉案件的工作模式、工作流程、工作方法等,为律师提供了相应的工作保障,为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提供坚实基础。三是安排专人接待提升效率。控告申诉部门明确联系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衔接,畅通律师参与代理刑事申诉案件的绿色通道,及时协调实际中遇到的难题,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发表意见等职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