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玉山县检察院:刑事和解暖人心 化解矛盾促和谐 |
时间:2021-09-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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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玉山县检察院在办理张某某等3人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中,打破“就案办案”思维,积极开展释法说理,促使当事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为轻伤害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后,发现本案由偶发矛盾引发,案件双方素不相识、并无积怨,且嫌疑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符合刑事和解条件。
为达到更佳的案件办理效果,承办检察官多次与被害人、嫌疑人代理律师沟通,积极为双方答疑解惑,帮助其更全面地理解刑事和解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效果,主持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嫌疑人家属在赔付赔偿款的同时,真诚地向被害人道歉,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本次刑事和解的成功办理,彰显了玉山县检察院在司法办案中的为民情怀,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时刻让“检察温度”可感可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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