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监督机制,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水平,3月1日上午,玉山县人民检察院、玉山县公安局共同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玉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周志强,玉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雷出席为办公室揭牌,并会签了《玉山县关于共同成立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决定》。
揭牌仪式活动中,检警双方就如何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进行座谈交流。玉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国斌表示,检察机关将发挥协作平台优势,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一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诉讼体系,统一公检两部门对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理解和认识。强化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领导,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二要分工明确,提升质效。进一步构建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的新型良性互动关系。实现同向化、系统化、效率化的监督,共同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三要协调沟通,双向配合。强化公检沟通协调,统一刑事司法标准。细化公安机关对检察监督有异议等情形的处理程序。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长期、有效运行。

玉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叶青指出,要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全面构建起规范高效的监督机制:一是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不断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有机统一、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二是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工作。对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通过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充分听取检察机关对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意见,统一思想,明确标准。三是强化公检双方信息共享。依托政法跨部门系统平台,进一步健全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数据双向交换,保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长期、稳定、有效运行。四是切实提高执法规范水平。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民警执法办案素养。健全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法制审核制度,稳步推进法制部门对刑侦案件的统一审核及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