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帮助解决因案导致生活困难人员的实际问题,近日,玉山县人民检察院、县慈善总会在县检察院举行冠名基金“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签约仪式。县检察院检察长陈雷、县民政局局长、县慈善总会副会长周远林、副局长、副会长罗贤剑、秘书长刘婷出席签订仪式。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明慧主持签订仪式。

仪式上,陈雷检察长对周远林副会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相关规定,通过社会募集爱心企业捐资成立的用于刑事被害人救助的专项冠名基金,是玉山县慈善救助领域的新拓展,也是司法救助体系的新路径。协议明确司法救助的标准、程序和基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力度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的使用管理,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提供积极助力,我们两家共同推动的“司法救助+慈善基金”这一模式必将成为玉山县的一张亮丽的名片。
陈雷检察长强调,要把“司法救助+慈善基金”这件事情办实,真正体现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上来,持续加强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的日常管理,实行专款专用,让真正需要的刑事被害人得到救助。尤其是近期经历了百年一遇的洪水,要以玉山县受灾群众为重点,结合检察职能积极主动开展受灾群众刑事被害人摸底排查活动,通过全方位、多元化的救助,避免其受到双重打击,助其早日走出生活困境,努力把群众呼声变成群众掌声。
周远林副会长对县检察院联合县慈善总会成立冠名基金“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的做法完全支持,表示会全力配合好县检察院做好对生活确有影响的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工作,并推动多元化救助模式,对需要救助的刑事被害人进行灵活的救助,共同给最基层的人民群众做实实在在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