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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玉山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主责主业,以“案前预防、案中化解、案后治理”为主线,将矛盾化解、风险防控贯穿司法办案全流程,用检察担当筑牢社会和谐稳定防线。
多方联动“调”矛盾,刑事和解暖民心。针对轻微刑事案件中当事人矛盾易激化、修复难等问题,玉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县社会治安治理中心挂牌成立“润和·老刑检”刑事和解工作室,构建“检察主导+公安、法院、信访协同+县乡村三级联动”调解模式,让矛盾化解在基层、止于诉前,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提前介入“防”风险,源头遏制恶苗头。玉山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紧盯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易升级类案件,坚持“关口前移”,适时提前介入侦查,重点研判案件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防“乱生恶、恶变黑”。办案中同步深化释法说理,引导多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检察建议“治”根本,能动履职促规范。玉山县人民检察院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挖案件背后的行业监管漏洞、社会治理短板,以精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用检察“我管”撬动部门“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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