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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精准监督+系统治理”为核心,守护历史文脉、修复文物遗址,展现了玉山检察担当。
守护古村落根脉,让古村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新生
传统村落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该院在“公益诉讼江西行”专项监督中,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核心范畴,针对漏底古村落存在的整体风貌受损、历史建筑保护缺位等问题,向属地政府和县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

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雷,带领检察官查看漏底古村落,挂牌保护情况
办案组检察官深入该县大山深处的古村落,开展实地调查走访。重点查看村落的整体格局、传统建筑形态、历史街巷、古树名木及周边自然景观的保护现状。针对发现可能影响村落整体风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风险隐患,依法开展调查取证,通过“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回头看”监督链条,督促落实“修旧如旧”原则,让千年古村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新生。
赓续红色基因,让怀玉山红色遗址成为精神传承高地
怀玉山是革命烈士方志敏曾经战斗过的地方,承载着“清贫精神”的红色记忆。1935年1月,方志敏率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在怀玉山遭敌重兵围困,在高竹山铜钱坑石煤洞被捕,当晚关押在当地的“汪氏宗祠”,写下了《方志敏自述》。方志敏被俘处、关押地旧址(汪氏宗祠)2018年,被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该院联合县人大常委会深入怀玉乡苏维埃旧址、摩崖题刻群等红色遗址,开展“守护文化瑰宝”公益诉讼调研活动。“怀玉的摩崖题刻藏着宋代理学的文脉,苏维埃旧址记录着‘清贫精神’。检察机关不仅要通过公益诉讼解决‘文物损坏’这种看得见的问题,更要推进‘文化传承’这种看不见的工程。”该院检察长陈雷在怀玉乡人大代表联络站调研会上说道。

向村民了解古村落、红色革命遗址保护,有关情况
针对怀玉书院碑刻风化、苏维埃旧址展陈不规范等问题,检察机关向县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制定文物保护方案。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让红色遗址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和廉政教育基地,让“清贫精神”在新时代焕发新的光芒。
守护远古记忆,让古生物化石遗址“活”起来
该县某处古生物化石遗迹是重要的古生物化石遗址,承载着远古地球的珍贵记忆。该院在履职中发现,遗址存在保护措施缺失、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面临被非法盗挖、自然风化等风险。
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向县有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职责。在检察监督推动下,县有关单位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保护网络,完善了保护措施,确立了专门保护机构并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同时,定期向周边村民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保护古生物化石的法律意识,让远古记忆在法治守护下得以延续。

“送法进乡村”向村民宣传法律知识
传承古韵新姿,让花大门古戏台、太平桥等古迹焕发活力
该县花大门古戏台位于怀玉乡锦溪村,建于清代,至今保留完好。戏台用材考究,装饰精美,天花板绘有精美花鸟图案,梁、枋及正面撑拱均雕刻着戏曲人物、花草图案,雕工细致,栩栩如生。锦溪村素称“赣剧之乡”,是赣剧“唱腔”的发源地。花大门戏台内墙壁上还留有光绪期间、民国时期的戏班演出记录,对研究“赣剧的起源”具有重要的佐证价值。2010年,花大门戏台被公布为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太平桥作为重要古桥遗存,承载着历史交通的记忆。该院在公益诉讼监督中发现,太平桥存在桥体风化、桥墩损坏等问题,立即向属地政府和县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制定《古桥保护专项方案》。以“本体修复、环境整治、数字化建档”三大举措落实“修旧如旧”原则。
该院以公益诉讼为纽带,将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深度融合,展现了检察履职在守护文化根脉中的独特价值。通过“检府联动”“代表建议+检察监督”等机制,公益诉讼从个案办理拓展至类案治理,从问题整改提升为长效机制,从而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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