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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肇事案件当事人来到玉山县检察院,送上了一面“热情服务,廉明高效”锦旗,并激动地将锦旗递给了办案检察官,对检察官热情高效、温情司法、秉公办案表达衷心谢意。

8月27日,吴某某驾驶汽车沿玉清大道行驶时,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毛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毛某某死亡。经认定,吴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检察官结合开展双联双促活动,办案中了解到吴某某家因经济能力有限,无法凑足钱款补偿被害人家属,承办检察官本着“案结事了,为民办实事”的司法理念,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方面对被害人家属暖心宽慰,耐心沟通,希望能充分考虑吴某某赔偿能力;另一方面向吴某某家属就被害人家属谅解对于定罪量刑的影响予以反复释法说理。经过多轮协商,最终双方在律师的见证下达成赔偿协议,被害人家属出具谅解书,吴某某的家属当场给付全部赔偿款,促成肇事方与被害人家属之间达成和解。

玉山县检察院时刻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一面锦旗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还诠释了“办的不只是案子,还是别人的人生”的司法情怀,更激励着检察人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奋勇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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