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山检察:“检察蓝”情系“春耕绿”,不误农时不负春 |
| 时间:2022-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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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在选购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的时候,一定要到正规的销售点购买,要看商家有没有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尽量不要到流动摊点购买,不要贪图便宜。选购时还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写明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等内容。如果不小心买到了假冒伪劣的种子、农药,您可以向农业站和我们检察机关举报……”在对部分种粮大户及田间农户的走访中,检察干警一面向其了解种子、农药的使用情况,一面耐心细致地向农户普及选购农资产品的注意事项及维权法律知识,确保农户购买到合格、放心的种子。

为确保农作物种子、农药质量安全,近日,玉山县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部分种子、农药经销店进行了监督检查,并结合双联双促活动,走进农田地头进行普及知识,为春耕备播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检查中,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及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多家农资经销店进行了抽查,了解种子经营的具体情况,着重检查经销商的经营资质、进货渠道、销售台账、种子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销售台账不完备、农药包装回收率低等问题,现场向经营户提出整改建议,并从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对农业生产带来的危害以及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环境保护及生态安全角度向经营户进行普法教育,引导其诚信守法经营。

一粒种,万担粮。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的质量安全,关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国家的粮食安全。玉山检察院依托双联双促平台,以联合检查为契机,与行政机关形成常态化合作监督机制,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共同护航县域春耕春种顺利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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