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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玉山县检察院针对今年办理的一起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鹰潭供电段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经查,今年4月,张某某等5人在玉山县文成村柴家山山场渠道边进行铁路电力线路抢修,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砍伐了香樟树十余株。经玉山县林业调查设计队鉴定,被砍伐的樟树系原生地野生香樟,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上述案件的发生,严重破坏了当地野生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同时也反映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鹰潭供电段存在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治教育不到位、缺乏与林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络机制等问题。为此,玉山县检察院向该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并要求其及时进行补植复绿,修复生态环境。
宣告送达会现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鹰潭供电段相关负责人表示:“玉山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负责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我们将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管理,举一反三,确保检察建议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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