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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的落实情况,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现将玉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5年度玉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98件,其中,院领导填报27件,占报告总数的27.55%;第一检察部填报37件,占报告总数的37.76%;第二检察部填报6件,占报告总数的6.12%;第三检察部填报21件,占报告总数的21.43%;政治部填报5件,占报告总数的5.10%;办公室填报2件,占报告总数的2.04%;无人填报主动过问的情况。
在今后工作中,玉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
玉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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